農民曆・擇日與神煞(《協紀辨方書》)|同一天有吉神也有凶神時,卷十依凶神的輕重與月份分成六等:吉勝、相抵、凶勝,甚至諸事皆忌。
舊本的問題:卷十說,舊的通書「凡吉神所宜之事,一遇凶煞,則無論輕重而概忌之」,把吉凶一律當成凶,書中認為不合理,也不方便。
六等:書中把吉凶相遇分成六等:上等「吉足勝凶,從宜不從忌」;上次「吉足抵凶,遇德從宜不從忌」;中等「吉不抵凶,遇德則吉勝」;中次「凶勝於吉,遇德始相抵」;其下「凶又逢凶,遇德從忌不從宜,不遇諸事皆忌」;最下「凶疊大凶,遇德仍諸事皆忌」。這裡的「德」主要指天德、月德與它們的合。
吉凶相抵:書中常寫「凡所忌者則不註宜,所宜者亦不註忌」:兩邊扯平時,這件事既不註宜也不註忌。擇日頁把這種日子標成「➖ 書中不註」,不列入推薦。
從重論:兩個凶神落在同一天時,常寫「從月刑論」「從月煞論」,也就是以較重的那一個為準。
本站怎麼做:本站把卷十每個凶神的月份與例外逐條寫成規則,再和月表的掃描逐日核對;擇日頁會寫出是哪一條規則讓某件事成為宜、忌或不註。
來源:神煞的排法依《欽定協紀辨方書》卷四到卷七(義例),宜忌與取捨依卷十〈宜忌〉、卷十一〈用事〉與鋪註條例,本命相沖依卷三十三〈論相主〉,長星短星與百忌日依卷三十五,合婚的批評依卷三十六(維基文庫四庫全書本錄文,2026 年 9 月 29 日讀取);推算結果和維基共享資源上 CADAL 掃描的卷二十到三十一〈月表〉逐日核對。喜神、貴人與時辰依卷七;財神方位依民間通書《玉匣記》(維基文庫錄文,未註明底本),喜神「向之而行」依《臞仙肘後經》(《古今圖書集成・藝術典》第 684 卷)。引文由本站斷句;解說由本站撰寫。資料來源與查核說明
擇日是什麼(依《協紀辨方書》挑日子)、《欽定協紀辨方書》(乾隆年間官修的擇日書)、用事:書中列出的六十件事、天德、月德、天赦、天願(最大的吉神)、月恩、四相、時德、三合、六合(生與合的吉神)、建除在《協紀辨方書》裡(月建、月破、平收滿閉)、劫煞、災煞、月煞與月刑、月害(三煞與刑害)、月厭與諸事不宜的日子(陰陽大會、小會等)、黃道與黑道(十二天神)、上朔、四離四絕、晦日、月忌日與長星短星、無祿日(十干的祿落在旬空)、本命與沖(天剋地沖)、十二時辰吉凶(黃道黑道、貴人與五不遇)、喜神、貴神與財神方位、婚嫁擇日:訂盟、納采、嫁娶、安床、依生活主題找日子(事業、財運、學業、健康⋯⋯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