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洋占星・本命主題與氣質(Lilly)|父親看第 4 宮、宮主星與日間的太陽或夜間的土星;母親看第 10 宮、宮主星與日間的金星或夜間的月亮;再看父母和睦、和本人親不親。
父親:徵象星是第 4 宮與宮主星、日間盤的太陽或夜間盤的土星,以及第 4 宮內的行星。它們大多有力、得吉,又得木星或金星好相位,出生後父親的處境順遂;不吉受阻則較低落。第 4 宮主星和上升主星互容或成三分、六分,父親境況興旺;太陽或木星在第 4 宮,父親是有身分的人(p.569)。
母親:徵象星是第 10 宮與宮主星、日間盤的金星或夜間盤的月亮,以及第 10 宮內的行星;大多在好宮位、有本質尊貴,對母親有利。月亮或金星在第 10 宮又和木星成好相位,母親處境順遂(pp.570–571)。
父母是否和睦:日間看太陽與金星,夜間看土星與月亮,吉相位或互容相愛,四分、對分不和;第 10 宮主星和第 4 宮主星對分,也不和(p.573)。
和本人親不親:日間的太陽(父)、月亮(母),夜間的土星(父)、月亮(母),以六分、三分照上升主星或上升,和父母親近;四分、對分多摩擦;和哪一方有互容就和那一方最親(p.574)。
來源:規則與頁碼依 Lilly《Christian Astrology》1647 年初版第三卷(pp.525–642),氣質、命主星與小限的計算並重現他的商人例子(pp.742–761);王星位置依瑞士星曆的恆星資料。生命長短、疾病與死亡的章節本站不收。白話說明由本站撰寫,是傳統的說法,不是科學結論。資料來源與查核說明
氣質(Complexion,體質計分)、命主星(Lord of the Geniture)、五個位置的主星(Almuten of the Figure)、Hayz(行星的「得時」)、性情與作風(Manners)、才智與學習(Wit or Understanding)、財富(Riches)、地位與職業(Honours, Magistery)、感情與婚姻(Marriage)、兄弟姊妹(Brethren)、子女(Children)、旅行與遠方(Journeys)、朋友與人際(Friends, Enemies)、身體(Lilly 的一般說法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