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衍筮法(蓍草起卦)
易經・重要概念|〈繫辭上傳〉「大衍之數五十」的起卦法:四十九根蓍草經過三變得一爻,十八變成卦;朱熹〈筮儀〉寫下了完整步驟。
詳解
從哪裡來:〈繫辭上傳〉說「大衍之數五十,其用四十有九」,這是用蓍草起卦的方法。宋代朱熹在〈筮儀〉寫下具體的步驟,是現在談蓍草法最常引用的依據。
準備:取五十根蓍草,先拿出一根放回去不用,只用四十九根。
一變:把四十九根隨手分成左右兩堆,從右堆取一根掛在左手小指間;兩堆各自四根四根地數,剩下的一到四根夾在指間。掛的一根加上兩堆的餘數,第一變一定是 5 或 9 根。
三變成一爻:把這些放在一旁,用剩下的蓍草再做兩次,這兩次放在一旁的是 4 或 8 根。三變之後剩下 36、32、28 或 24 根,除以 4 就是 9、8、7、6。
十八變成卦:每三變得一爻,由下往上,十八變得到六爻。
機率不同:朱熹算出老陽、少陰、少陽、老陰的比例是 12:28:20:4,也就是 3/16、7/16、5/16、1/16;硬幣法是 1/8、3/8、3/8、1/8。蓍草法的老陽比老陰多,陽爻比較常變。
日常怎麼用:起卦頁選「蓍草」,程式會照〈筮儀〉的步驟模擬每一變,並列出分堆與餘數。
進階
〈繫辭上傳〉第九章:「大衍之數五十,其用四十有九,分而為二以象兩,掛一以象三,揲之以四以象四時,歸奇於扐以象閏,五歲再閏,故再扐而後掛。」又說:「是故四營而成易,十有八變而成卦,八卦而小成。」
朱熹〈筮儀〉(原文無標點,標點為本站所加;括號內是朱熹的自注):
- 擇地潔處為蓍室,南戶,置牀于室中央。(注:牀大約長五尺,廣三尺,毋太近壁。)
- 蓍五十莖,韜以纁帛,貯以皂囊,納之櫝中,置于牀北。(注:櫝以竹筒,或堅木,或布漆為之,圓徑三寸,如蓍之長,半為底,半為蓋,下別為臺函之,使不偃仆。)
- 設木格于櫝南,居牀二分之北。(注:格以橫木版為之,高一尺,長竟牀,當中為兩大刻,相距一尺;大刻之西為三小刻,相距各五寸許;下施橫足,側立案上。)
- 置香爐一于格南,香合一于爐南,日炷香致敬。將筮,則洒掃拂拭,滌研一,注水,及筆一、墨一、黃漆版一,于爐東,東上。筮者齋潔衣冠,北向,盥手焚香致敬。(注:筮者北向,見《儀禮》。若使人筮,則主人焚香畢,少退,北向立;筮者進立於牀前少西,南向受命;主人直述所占之事,筮者許諾;主人右還,西向立;筮者右還,北向立。)
- 兩手奉櫝蓋,置于格南爐北,出蓍于櫝,去囊解韜,置于櫝東,合五十策,兩手執之,熏于爐上。(注:此後所用蓍策之數,其說並見《啟蒙》。)
- 命之曰:「假爾泰筮有常,假爾泰筮有常。某官姓名,今以某事云云,未知可否,爰質所疑于神于靈,吉凶得失,悔吝憂虞,惟爾有神,尚明告之。」
- 乃以右手取其一策,反于櫝中,而以左右手中分四十九策,置格之左右兩大刻。(注:此第一營,所謂分而為二以象兩者也。)
- 次以左手取左大刻之策執之,而以右手取右大刻之策,掛於左手之小指間。(注:此第二營,所謂掛一以象三者也。)
- 次以右手四揲左手之策。(注:此第三營之半,所謂揲之以四以象四時者也。)
- 次歸其所餘之策,或一、或二、或三、或四,而扐之左手無名指間。(注:此第四營之半,所謂歸奇于扐以象閏者也。)
- 次以右手反過揲之策於左大刻,遂取右大刻之策執之,而以左手四揲之。(注:此第三營之半。)
- 次歸其所餘之策如前,而扐之左手中指之間。(注:此第四營之半,所謂再扐以象再閏者也。一變所餘之策,左一則右必三,左二則右亦二,左三則右必一,左四則右亦四。通掛一之策,不五則九。五以一其四而為奇,九以兩其四而為偶,奇者三而偶者一也。)
- 次以右手反過揲之策於右大刻,而合左手一掛二扐之策,置于格上第一小刻,(注:以東為上,後放此。)
- 是為一變。再以兩手取左右大刻之蓍合之,(注:或四十四策,或四十策。)
- 復四營如第一變之儀,而置其掛扐之策於格上第二小刻,是為二變。(注:二變所餘之策,左一則右必二,左二則右必一,左三則右必四,左四則右必三。通掛一之策,不四則八。四以一其四而為奇,八以兩其四而為偶,奇偶各得四之二焉。)
- 又再取左右大刻之蓍合之,(注:或四十策,或三十六策,或三十二策。)
- 復四營如第二變之儀,而置其掛扐之策於格上第三小刻,是為三變。(注:三變餘策與二變同。)
- 三變既畢,乃視其三變所得掛扐、過揲之策,而畫其爻於版。(注:掛扐之數,五、四為奇,八、九為偶。掛扐三奇,合十三策,則過揲三十六策而為老陽(其畫從略),所謂重也;掛扐兩奇一偶,合十七策,則過揲三十二策而為少陰(其畫從略),所謂拆也;掛扐兩偶一奇,合二十一策,則過揲二十八策,所謂少陽(其畫從略),所謂單也;掛扐三偶,合二十五策,則過揲二十四策而為老陰(其畫從略),所謂交也。)
- 如是每三變而成爻。(注:第一、第四、第七、第十、第十三、第十六,凡六變並同,但第二變以下不命,而但用四十九蓍耳。第二、第五、第八、第十一、第十四、第十七,凡六變亦同。第三、第六、第九、第十二、第十五、第十八,凡六變亦同。)
- 凡十有八變而成卦,乃考其卦之變,而占其事之吉凶。(注:卦變別有圖說,見《啟蒙》。)
-
禮畢,韜蓍襲之以囊,入櫝加蓋,斂筆研墨版,再焚香致敬而退。(注:如使人筮,則主人焚香,揖筮者而退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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錄文的問題:「中分四十九策」,四庫全書本錄文誤作「四中九」,依〈繫辭上傳〉「其用四十有九」與〈明筮〉「四十九蓍」改。老陽、少陰、少陽、老陰四種爻在版上的畫法,錄文的造字無法辨認,本站不列出。
朱熹〈明筮〉(《周易本義》卷末〈周易五贊〉之一):「奇數之元,參天兩地;衍而極之,五十乃備。是曰大衍,虛一無為;其為用者,四十九蓍。信手平分,置右於几;取右一蓍,掛左小指。乃以右手,揲左之策;四四之餘,歸之于扐。初扐左手,無名指間;右策左揲,將指是安。再扐之奇,通掛之算;不五則九,是謂一變。置此掛扐,再用存策;分掛揲歸,復準前式。三亦如之,奇皆四八;三變既備,數斯可察。數之可察,其辨伊何?四五為少,八九為多。三少為九,是曰老陽;三多為六,老陰是當;一少兩多,少陽之七;孰八少陰?少兩多一。既得初爻,復合前蓍;四十有九,如前之為。三變一爻,通十八變;六爻發揮,卦體可見。老極而變,少守其常;六爻皆守,彖辭是當。變視其爻,兩兼首尾;變及三爻,占兩卦體;或四或五,視彼所存;四二五一,二分一專。皆變而他,新存舊毀;消息盈虛,舍此視彼。乾占用九,坤占用六;泰愕匪人,姤喜來復。」
四種爻的比例(《易學啟蒙·明蓍策第三》,以六十四種餘數組合計):
| 爻 |
數 |
64 種中 |
原文 |
| 老陽 |
9 |
12 |
右三奇為老陽者凡十有二 |
| 少陰 |
8 |
28 |
右兩奇一偶,以偶為主,為少陰者凡二十有八 |
| 少陽 |
7 |
20 |
右兩偶一奇,以奇為主,為少陽者凡二十 |
| 老陰 |
6 |
4 |
蔡元定曰:……此老陰之數所以四,老陽之數所以十二也 |
- 三變都要掛一:朱熹說「凡此四者,皆以三變皆掛之法得之」,並批評只在第一變掛一的做法;照後者算,比例會變成老陽、少陰各 27,少陽 9,老陰 1(同書所舉)
- 和硬幣法比較:三枚硬幣法的 6、7、8、9 是 1/8、3/8、3/8、1/8;蓍草法是 1/16、5/16、7/16、3/16
- 本站的模擬:每一變的左堆從中間附近的 16 種大小中隨機選一種,四種餘數出現的機會相等,所以結果的機率正好是朱熹的 12:28:20:4;實際用手分堆時不一定這麼平均
- 延伸閱讀:怎麼起卦、變爻與解卦、十翼:繫辭上傳
來源:朱熹的變占規則、〈筮儀〉〈明筮〉與蓍草四種爻的比例,依《易學啟蒙》(維基文庫《易學啟蒙通釋》四庫全書本所收的原文)與《原本周易本義》卷末;互卦、錯卦、綜卦依來知德《周易集註》、孔穎達《周易正義》與《梅花易數》。原文無標點,標點由本站所加;解說由本站撰寫。資料來源與查核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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