易經・十翼(易傳)|解釋六十四卦為什麼是這個順序:「……故受之以某卦」,從乾坤一路講到未濟。
是什麼:〈序卦傳〉說明六十四卦為什麼是這個順序,分上下兩篇:上篇從乾坤到坎離三十卦,下篇從咸恆到既濟未濟三十四卦。
句型:幾乎每一卦都是「……故受之以某卦」,用前一卦的狀態引出下一卦,例如「物生必蒙,故受之以蒙;蒙者,蒙也,物之穉也」。
開頭與結尾:上篇從「有天地,然後萬物生焉」開始;下篇從「有天地然後有萬物,有萬物然後有男女」一路講到夫婦,引出咸卦;最後是「物不可窮也,故受之以未濟;終焉」,以未完成作結。
另一種看法:孔穎達在《周易正義》指出,六十四卦其實兩兩成對,「非覆即變」;他也引韓康伯的話,說〈序卦〉「非易之縕也」。
日常怎麼用:解卦頁的本卦與之卦都附上〈序卦〉的那一句,可以看出這一卦承接什麼而來。
原文
上篇
有天地,然後萬物生焉。
盈天地之間者,唯萬物,故受之以屯;屯者盈也,屯者物之始生也。
物生必蒙,故受之以蒙;蒙者蒙也,物之穉也。
物穉不可不養也,故受之以需;需者飲食之道也。
飲食必有訟,故受之以訟。
訟必有眾起,故受之以師;師者眾也。
眾必有所比,故受之以比;比者比也。
比必有所畜,故受之以小畜。
物畜然後有禮,故受之以履。
履而泰,然後安,故受之以泰;泰者通也。
物不可以終通,故受之以否。
物不可以終否,故受之以同人。
與人同者,物必歸焉,故受之以大有。
有大者不可以盈,故受之以謙。
有大而能謙,必豫,故受之以豫。
豫必有隨,故受之以隨。
以喜隨人者,必有事,故受之以蠱;蠱者事也。
有事而后可大,故受之以臨;臨者大也。
物大然後可觀,故受之以觀。
可觀而后有所合,故受之以噬嗑;嗑者合也。
物不可以苟合而已,故受之以賁;賁者飾也。
致飾然後亨,則盡矣,故受之以剝;剝者剝也。
物不可以終盡,剝窮上反下,故受之以復。
復則不妄矣,故受之以无妄。
有无妄然後可畜,故受之以大畜。
物畜然後可養,故受之以頤;頤者養也。
不養則不可動,故受之以大過。
物不可以終過,故受之以坎;坎者陷也。
陷必有所麗,故受之以離;離者麗也。
下篇
有天地然後有萬物,有萬物然後有男女,有男女然後有夫婦,有夫婦然後有父子,有父子然後有君臣,有君臣然後有上下,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。
夫婦之道,不可以不久也,故受之以恆;恆者久也。
物不可以久居其所,故受之以遯;遯者退也。
物不可以終遯,故受之以大壯。
物不可以終壯,故受之以晉;晉者進也。
進必有所傷,故受之以明夷;夷者傷也。
傷於外者,必反於家,故受之以家人。
家道窮必乖,故受之以睽;睽者乖也。
乖必有難,故受之以蹇;蹇者難也。
物不可以終難,故受之以解;解者緩也。
緩必有所失,故受之以損。
損而不已,必益,故受之以益。
益而不已,必決,故受之以夬; 夬者決也。
決必有遇,故受之以姤;姤者遇也。
物相遇而后聚,故受之以萃;萃者聚也。
聚而上者,謂之升,故受之以升。
升而不已,必困,故受之以困。
困乎上者,必反下,故受之以井。
井道不可不革,故受之以革。
革物者莫若鼎,故受之以鼎。
主器者莫若長子,故受之以震;震者動也。
物不可以終動,止之,故受之以艮;艮者止也。
物不可以終止,故受之以漸;漸者進也。
進必有所歸,故受之以歸妹。
得其所歸者必大,故受之以豐;豐者大也。
窮大者必失其居,故受之以旅。
旅而無所容,故受之以巽;巽者入也。
入而后說之,故受之以兌;兌者說也。
說而后散之,故受之以渙;渙者離也。
物不可以終離,故受之以節。
節而信之,故受之以中孚。
有其信者,必行之,故受之以小過。
有過物者,必濟,故受之以既濟。
物不可窮也,故受之以未濟;終焉。
校記(本站和《周易正義》《周易本義》逐字核對的結果):
來源:十翼原文取自維基文庫〈周易〉逐卦頁面與〈易傳〉各篇,並和維基文庫的《周易正義》(十三經注疏本)與《原本周易本義》(四庫全書本)逐字核對,改動與異文列在校記;說明文字由本站撰寫。資料來源與查核說明